初中文言文中蒲松齡的詩

《狼三則》
其一
有屠人貨肉歸,日已暮,欻一狼來,瞰擔(dān)上肉,似甚垂涎,隨尾行數(shù)里。屠懼,示之以刃,少卻;及走,又從之。屠無計(jì),思狼所欲者肉,不如姑懸諸樹而早取之。遂鉤肉,翹足掛樹間,示以空擔(dān)。狼乃止。屠歸。昧爽,往取肉,遙望樹上懸巨物,似人縊死狀。大駭,逡巡近視之,則死狼也。仰首細(xì)審,見狼口中含肉,鉤刺狼腭,如魚吞餌。時狼皮價昂,直十余金,屠小裕焉。緣木求魚,狼則罹之,是可笑也。
其二
一屠晚歸,擔(dān)中肉盡,止有剩骨。途中兩狼,綴行甚遠(yuǎn)。
屠懼,投以骨。一狼得骨止,一狼仍從。復(fù)投之,后狼止而前狼又至。骨已盡矣,而兩狼之并驅(qū)如故。
屠大窘,恐前后受其敵。顧野有麥場,場主積薪其中,苫蔽成丘。屠乃奔倚其下,弛擔(dān)持刀。狼不敢前,眈眈相向。
少時,一狼徑去,其一犬坐于前。久之,目似瞑,意暇甚。屠暴起,以刀劈狼首,又?jǐn)?shù)刀斃之。方欲行,轉(zhuǎn)視積薪后,一狼洞其中,意將隧入以攻其后也。身已半入,止露尻尾。屠自后斷其股,亦斃之。乃悟前狼假寐,蓋以誘敵。
狼亦黠矣,而頃刻兩斃,禽獸之變詐幾何哉?止增笑耳。
其三
一屠暮行,為狼所逼。道旁有夜耕所遺行室,奔入伏焉。狼自苫中探爪入。屠急捉之,令不可去。但思無計(jì)可以死之。惟有小刀不盈寸,遂割破狼爪下皮,以吹豕之法吹之。極力吹移時,覺狼不甚動,方縛以帶。出視,則狼脹如牛,股直不能屈,口張不得合。遂負(fù)之以歸。
非屠,烏能作此謀也!
三事皆出于屠;則屠人之殘爆,殺狼亦可用也。
《山市》
奐山山市,邑八景之一也,然數(shù)年恒不一見。孫公子禹年與同人飲樓上,忽見山頭有孤塔聳起,高插青冥,相顧驚疑,念近中無此禪院。無何,見宮殿數(shù)十所,碧瓦飛甍,始悟?yàn)樯绞。未幾,高垣睥睨,連亙六七里,居然城郭矣。中有樓若者,堂若者,坊若者,歷歷在目,以億萬計(jì)。忽大風(fēng)起,塵氣莽莽然,城市依稀而已。既而風(fēng)定天清,一切烏有,惟危樓一座,直接霄漢。樓五架,窗扉皆洞開;一行有五點(diǎn)明處,樓外天也。
層層指數(shù),樓愈高,則明漸少。數(shù)至八層,裁如星點(diǎn)。又其上,則黯然縹緲,不可計(jì)其層次矣。而樓上人往來屑屑,或憑或立,不一狀。逾時,樓漸低,可見其頂;又漸如常樓;又漸如高舍;倏忽如拳如豆,遂不可見。
又聞有早行者,見山上人煙市肆,與世無別,故又名“鬼市”云。
《地震》
康熙七年六月十七日戌刻,地大震。余適客稷下,方與表兄李篤之對燭飲。忽聞有聲如雷,自東南來,向西北去。眾駭異,不解其故。俄而幾案擺簸,酒杯傾覆;屋梁椽柱,錯折有聲。相顧失色。久之,方知地震,各疾趨出。見樓閣房舍,仆而復(fù)起;墻傾屋塌之聲,與兒啼女號,喧如鼎沸。
人眩暈不能立,坐地上,隨地轉(zhuǎn)側(cè)。河水傾潑丈余,雞鳴犬吠滿城中。逾一時許,始稍定。視街上,則男女裸聚,競相告語,并忘其未衣也。后聞某處井傾仄,不可汲;某家樓臺南北易向;棲霞山裂;沂水陷穴,廣數(shù)畝。此真非常之奇變也。
有邑人婦,夜起溲溺,回則狼銜其子。婦急與狼爭。狼一緩頰,婦奪兒出,攜抱中。狼蹲不去。婦大號。鄰人奔集,狼乃去。婦驚定作喜,指天畫地,述狼銜兒狀,已奪兒狀。良久,忽悟一身未著寸縷,乃奔。此與地震時男婦兩忘者,同一情狀也。人之惶急無謀,一何可笑!
《牧童逮狼》
兩牧童入山至狼穴,穴中有小狼二。謀分捉之,各登一樹,相去數(shù)十步。少傾,大狼至,入穴失子,意甚倉皇。童于樹上扭小狼蹄、耳,故令嗥。大狼聞聲仰視,怒奔樹下,且號且抓。其一童嗥又在彼樹致小狼鳴急。狼聞聲四顧,始望見之;乃舍此趨彼,號抓如前狀。前樹又鳴,又轉(zhuǎn)奔之?跓o停聲,足無停趾,數(shù)十往復(fù),奔漸遲,聲漸弱;既而奄奄僵臥,久之不動。童下視之,氣已絕矣。
《紅毛氈》
紅毛國,舊許與中國相貿(mào)易,邊帥見其眾,不許登岸。紅毛人固請賜一氈地足矣。帥思一氈所容無幾,許之。其人置氈岸上,但容二人,拉之容四五人。且拉且登,頃刻氈大畝許,已登百人矣。短刃并發(fā),出于不意,被掠數(shù)里而去。